公告日期:2021-08-24
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首席执行官、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我们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对公司首席执行官白景涛先生、总经理张翼先生的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,本着独立性、客观性、公平性的原则,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一、经核查,因工作变动,白景涛先生辞去首席执行官职务、张翼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,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。二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白景涛先生、张翼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。白景涛先生、张翼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它任何职务。三、白景涛先生、张翼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,公司及各子公司仍正常运营,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。因此,我们同意白景涛先生辞去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、张翼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。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:高平、李琦、郑永宽2021 年 8 月 23 日[点击查看PDF原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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